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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曾海林)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拟调整小区停放车辆管理服务费标准,将免费停车时间由半小时延长到1小时。
根据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物价局正在研究拟定《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研究拟定的《办法》对以下几个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交通肇事、违法被强制拖离现场的车辆,按就近停放的原则,其停车费用按所停放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
明确了小区停车场免收停车费的范围并将进入小区探访的车辆免费停放的时间,由原来规定的30分钟,延长为1小时;
对小区停放车辆管理服务费作了较大的调整,一是明确公共停车位停车费收费标准,取消小区住户车辆管理服务费,二是车位属私人的停车费按协议收取,车位管理费本小区住户50元/月,非本小区住户80元/月。
据悉,《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在经有关部门会商后,须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