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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找家政工作勤工俭学。(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 佘峥)市教育局昨天说,入读厦门公办高校的学生,即使没凑足学费,仍然可以先报到上学。
每年都有一些贫困学生,因为筹不到学费而心灰意冷,事实上,很多担心是多余的。市教育局高教处说,根据国家规定,每年秋季开学,厦门公办高校都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不仅如此,厦门的每所公立高校基本上都建立一套资助贫困学生的“奖、补、贷、助、减”政策,能保证每位考入大学的孩子不会因为贫困而失学。
在市教育局的帮助下,本报今天为您介绍厦门贫困大学生在厦门高校可以获得的帮助,请注意,以下的奖助政策仅限于市级以上,每所高校还会有自己的资助政策。
“奖”:奖学金
①“国”字头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②市级奖学金:厦门市政府助学奖学金
我市筹备设立“厦门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奖励资助对象: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地方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普通班,不含省部属院校,下同)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包括当年入学新生。
奖励资助金额:每学年定额发放。
“补”:补助学金
①“国”字头助学金:国家助学金
对象: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市财政及各高校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和市财政承担60%,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承担40%。
资助面:在校生的20%。
资助金额: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②“市级”助学金
a.厦门市高等学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
2005年厦门设立“厦门市高等学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
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高校(含正式设立的在厦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普通班)的贫困学生。
资助面:在校生15%左右的贫困生。
资助金额:资助标准每年按10个月份计算,在校生15%左右的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在校生5%左右的特困生每生每月补助150元。
申请方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教育局申报。
b.厦门市高校贫困生资助金
2006年厦门市设立“厦门市高校贫困生资助金”。
出资者:市教育基金会、厦门市红十字会、厦门市集美校委会等三家各捐资50万元,首批资金共为150万元,作为该专项资助金的启动资金。
对象:厦门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在厦正式设立的民办高等院校。
申请资格:在厦就读于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专科贫困学生,因天灾人祸,家庭遭遇特大事故,造成家庭经济突发性困难的以及学生身患重病,医疗费负担较重,学校已通过其他方式给予补助但仍不能解决困难、面临辍学的。
金额:资助金额一般控制在每人每次5000-10000元。
申请方式:学生向高校提出申请,每年七月份高校向市教育局申报。
c.社会各界设立的资助金
在厦门,社会各界也为大学生设立不少资助金,附表中是市级。

(备注: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基金会受理。)
“贷”:贷款
学生们可以借助贷款来帮助自己完成学业。大学里的贷款一般有三种:无息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贷款。其中,无息的特困贷学金是由高校向学生提供的,它的特点是无息,但必须在毕业前还清。
商业贷款可以在学生的原籍申请,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有开办这项业务。它的特点是借款人必须有抵押或担保,是有息贷款,一般适合那些父母有工作、但一时又筹不到足够学费的家庭。
但是,相比较商业贷款,国家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更加优惠,我们主要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学生到高校之后向高校提出申请,我们获得的消息是,我市正在推动生源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即厦门籍的学生可以在自己家门口办理。
贷款对象: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我市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有厦大、集大、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海洋职业学院、厦门医高专,目前,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还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3部分。采取“一次申请、分期发放”方法,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三费贷款同时提出申请。
贷款总额:每位学生每年贷款总额不得超过6000元。每所学校的在校生总数的20%的学生可以获得此种贷款。
贷款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
贷款抵押:免抵押。
申请方式:学生到校后,向高校定点银行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大多数银行需要以下资料:(1)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还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2)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3)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还贷期限: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可以从毕业两年内开始偿还,即还贷年限延长到毕业后的六年。
备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期间获得贷款的学生,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助”:勤工助学
在很多高校都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
申请方法:学校公布岗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减”:减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申请方法:向高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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