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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生来电反映:8月2日下午,我开车从同安高速公路入口进入高速公路,开到一个隧道口时,我想起有东西忘了带,就找到一个缺口掉头返回收费站,前后不到10分钟,但是收费员却要收我全程(从云霄到厦门——记者注)的费用,共计三百多元。我提出质疑,他们却说这是规定,这是不是太不近情理了?
>>>记者调查
昨日,这位先生告诉记者,8月2日下午,他开车从同安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进入时在收费站取了卡。开上高速公路之后,王先生突然想起自己有点东西忘了带,在一个隧道的出口处,他见隔离带之间有一个豁口,周围又没有禁止标志,他便掉头驶回同安收费站,将刚刚进入收费站时取的卡交给收费员。按王先生的想法,高速路上走这么一遭,不过10分钟左右,收费可能也就5元,但是收费员刷卡之后,报出的金额让他大吃一惊:竟然要305元!王先生当即提出质疑,但收费员的回答让他大为光火。他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说这是按规定收费,因为我从同一个收费站进出,他们无法判断我在高速公路上到底行驶了多少路程,因此只能按全程收费,也就是算我从同安到云霄的钱。这样的回答实在令人无法接受,进入高速公路时明明已经取卡并且拍照了,收费站电脑里肯定有我进入高速公路的时间记录。不到10分钟的时间,我开的是轿车又不是火箭,怎么可能在10分钟内从厦门到云霄跑一个来回?”
>>>部门回应
记者联系上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同安征收管理所杨发安副所长,他告诉记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第85号令(《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U”型行驶(即从某一收费站入口又从同一收费站出口)的车辆,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而王先生的情形正是属于“U”型行驶。杨副所长表示,这些规定不仅在收费站旁边的告示牌上进行了公示,而且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司机所取的IC卡的背面都有明确告知。杨副所长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上“U”型行驶,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掉头,是非常不安全的行为。
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表示,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标志行驶,即便有豁口,也不能随意掉头,否则就是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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